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朔州: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8-12
来源 :朔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朔州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聚焦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五个方面23项监督措施,更加注重监督的政治性、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注重全面对标对表,落实中央省委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中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重要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吃透精神要义。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五个强化”政治监督重点,认真研究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监督等监督措施,全面落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领导的有关要求,切实把党中央要求和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精神体现到市委《工作措施》的方方面面。

注重实化细化量化,找准载体明确抓手。一是突出针对性。把对“一把手”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要求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述责述廉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深化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二是突出实操性。要求下一级“一把手”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在上一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增加对“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的考核权重;要求完善常态化督促问题整改制度,市纪委监委会同组织、巡察等部门加强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及其他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细化记录和报告程序和追责问责等。三是突出实效性。明确相关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要求上级“一把手”每年与下级“一把手”至少进行2次谈心谈话;“一把手”每年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至少进行2次谈心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每年至少同下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集体谈话,每年至少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进行1次谈话;各县(市、区)纪委、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向上一级纪委每年至少报告2次开展同级监督情况等。

注重总结提炼经验,充分吸纳有效做法。一方面,健全完善已有制度。要求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如实记录“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中的履职情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健全集体议事决策规则、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制度等制度机制,推动权力运行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另一方面,提炼总结实践做法,在制定《工作措施》时充分吸收本市近年来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持续深化巡察、推动以案促改、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工作中探索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长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