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 对症下药促标本兼治

来源:朔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4-20 16:21

“依据《监察法》有关规定,现向你局提出如下监察建议......”,日前,山阴县纪委监委向县教育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健全完善整改制度机制,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常治长效。

山阴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三步走”,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精准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达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良好效果。

提高政治站位,监督提质增效。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做好纪检监察建议的部署要求,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查处、整改、治理贯通起来,发现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纠治偏差,抓好整改落实,促进完善发展,既“医其受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源”,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深化监督质效。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向案发单位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6余份。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症下药。从强化日常监督出发,重点查找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不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工作中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督促整改,深挖问题根源,分析难点、堵点,总结共性规律,既精准指出存在的问题,又紧紧盯住问题形成的原因,逐条“对症下药”,明确整改事项,明确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提出的建议有的放矢、一针见血,可操作、能落实、好检验。

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督促落实。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防止“一发了之”“走过场”,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将落实建议书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范围,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导督办,逐项推动落实,强化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并严格督促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见成效”。同时,对自十八大以来,截止2020年所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进行“回头看”,严肃查处回复不及时、执行缓慢、整改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处理处分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