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朔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2-04 18:22

       朔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朔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朔州市山阴县自来水公司经理殷福林在自来水分户改造工程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4月,殷福林任山阴县自来水公司经理期间,在对县人民医院家属楼实施自来水分户改造工程中,超标准向每户居民收取了1000元的费用,侵害了群众的利益。2019年12月,殷福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怀仁市云中镇北窑村村委会副主任朱文文治理环境污染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2019年8月,朱文文作为云中镇北窑村村委会副主任,在清理小煤场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2019年8月,朱文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朔州市应县下马峪乡冀家窑村党支部书记杨仁策对私挖滥采、破坏环境的行为监管不力问题。2019年3月,应县下马峪乡冀家窑村党支部书记杨仁策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对辖区内已被下达停产停工整顿通知书的砂场继续私挖滥采、破坏环境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也未及时向乡政府报告。2019年11月,杨仁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右玉县右卫镇高墙框村包村干部李海平不认真履职致使非贫困户享受帮扶款物问题。2017年,右玉县右卫镇高墙框村包村干部李海平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贫困户摸底审核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救助的右卫镇高墙框村马某未及时退出贫困户序列,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并领取扶贫款物折合人民币16000元。2019年11月,李海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