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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明确节点纪律规矩 强化日常责任担当

发布时间 :2024-06-11
来源 :朔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坚守节点,严明纪律规定,做好“两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部署,严明纪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节日期间纠治“四风”的工作要求,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增强纠“四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下发“五一、端午”两节期间纪律提示,围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活动安排等行为提出严肃的纪律要求,督促驻在单位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推动驻在单位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纠“四风”树新风的主动性、自觉性,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顽瘴痼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督促各单位在节前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筑牢广大干部廉洁过节的思想基础,切实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要求驻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更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针对本单位容易发生的违规违纪风险隐患,提前研判形势,加强预防措施,做到经常提醒、经常教育、经常警示,及时发现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治。

督促驻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着眼最高标准、落实最严要求,坚决杜绝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坚决防止出现脱离群众、任性用权、新型腐败、“微腐败”等基层治理不良现象。推动驻在单位加强对驻乡(村)工作队的派出管理,严格落实驻乡(村)“五天四夜”工作制度,在岗尽责、在岗履责、在岗担责,切实做到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行动。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督促驻在单位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职责要求,切实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纠“四风”、树新风的思想认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与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