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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室:“四举措”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
近日,朔州市纪委监委聚焦基层治理中脱离群众、任性用权、新型腐败、“微腐败”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高质量监督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闻令而动,安排部署。接到工作提示后,朔州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及机关相关室提出七方面明确要求,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推动形成上下齐抓共管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融合结合,提高整治质效 。与全市正在开展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等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聚焦六个方面的整治重点,紧盯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项目落地、营商环境优化、民生领域政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强化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及联合办案机制,最大效能提升监督效果,做深做实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市委巡察办在做好日常巡察的同时,聚焦重点问题、关键领域、重要环节,扎实开展常规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做好线索移送。
以案为鉴,做好警示教育。在市委常委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省纪委相关通报精神,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组(党委)及时传达学习《通报》精神,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教。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6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和警示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党风室)